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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6-3-4



郑市政管〔2006〕58号

局属各单位、各燃气管理部门: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办明电[2006]15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别是在全国及我市人大、政协“两会”召开期间,加强安全管理、搞好安全防范、确保我局及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稳定非常重要,安全生产是一项长久的工作,安全生产是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生命安危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到4月20日结束。
 二、检查重点
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各种机械、设备、电器等完好情
况,劳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
城市燃气。重点检查天然气管道占压整治情况,液化
气非法经营整治取缔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运输、经营行为。
道路交通。加强对运营车辆安全状况和企业安全责任
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严禁“病车”上路;加强对车辆行驶的安全检查,杜绝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运输路线。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施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申请办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施工机械是否定期检验合格,严禁无证施工、超资质能力承揽工程,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
消防。重点检查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医院、车站、
旅游景点、三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等,严禁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企业安全许
可证申请办理情况,严格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登记、交接手续。
特种设备。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
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三、检查方法
此次大检查活动采取单位自查、局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
的形式进行,各单位要积极主动搞好自查,力争把事故隐患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单位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
要亲自挂帅,成立组织,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事故发生。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从严追究各单位领导责任。
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与3月15日和4月15日前,以书面形
式分两次报局安全处。
 
 
 
 二○○六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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