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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报装流程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11-16 15:18:44

工作程序:


    用户申请——办理申请手续——勘测设计——审批施工


    工作内容:


    根据“用户报装受理规定”填写用水申请书、申请单位和个人加盖公章或签名。——审查接水位置,核算用户用水量,交纳申请手续费和预交设计费,用户注册登记。——按规划要求和管径大小,将用户申请书分送供水处、设计组和公司科研所,受理者交纳水资源开发费。——简图:供水处负责人审批;蓝图:总工审批,供水处会签,图纸转施工单位,通知用户工程予付款,办理破路手续,受理施工,组织验收。


    工作质量:


    热情接待,说明申请手续的有关规定,对不能受理者解释说明。——核算准确,收费手续简化、及时、迅速。——按报装受理规定,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设计任务。——及时审批,按时报装、验收、收费移交、保证用户及时用水。


    用户申请报装受理规定:


    凡接用自来水或要求增加用水量的市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用户,首先到市自来水公司经营公司报装科办理申请手续,并向公司提供近、远期用水计划及有关资料图纸,私人用户需带户口本。


    用户排管经过城市规划道路时,由用户报请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办理破路手续,取得许可证后,由供水受理处统一安排施工。


    凡用户自行投资安装的供水管道应报公司统一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后总水表以外的供水管道(含总水表)其产权无偿移交公司,由公司负责受理维修;总水表(含水表井)供水管道其产权属用户,由用户自行受理维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公司供水受理处批准和办理手续,一律不准在自来水管道上破口接管,违者按偷水行为严肃处理。


    用户水表以内的用水装置,竣工后必须冲洗、消毒、试压、经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接表用水。


    用户不得私自转让用水权。


    用户水表井以外的一切给水设施,不得私自开启和拆除,如发现漏水应及时通知供水管理处。


    根据郑标局字(88)第48号文件的规定:用户入户和分户水表,必须统一使用郑州市水表测试站指定厂家生产的水表,对已装的非指定厂家水表,一律由该站实施强制检定。


    用户必须遵守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对违反供水条例不听劝阻者,我公司有权停止供水。


    用户办理申请手续后,两个月后不交设计费、供水工程建设费者,申请表自行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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