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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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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缴费
作者: 来源: 时间:2007-11-16 15:14:36
作为本公司的燃气用户,应按时交纳燃气费用(气费、养护维修费),以确保我们能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
关于银行代收代扣天然气缴费业务:
由银行代理天然气个人用户缴费业务,是从2001年元月以来,燃气公司为方便用户交费,相继与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签订协议,通过银行和公司计算机联网,为用户提供燃气费、养护维修费的实时查询和缴费的一种服务方式。对已签订《天然气个人用户供用气合同》的用户,可就近到商业银行、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查询和缴纳燃气费用业务。
1、银行代收代扣燃气费有四种方式
(1)银行柜面现金缴纳;(2)银行代扣;(3)电话银行自助缴纳;(4)24小时服务自助银行多媒体终端自助缴纳。
2、燃气公司为用户办理银行缴费的具体程序:
(1)对已签订《天然气个人用户供用气合同》的用户,抄表员抄表后,开具一份缴费通知单,通知单上注明有用户号、应缴纳费用情况等内容,用户在抄表时间4日后10日内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费。超过交费时间未交纳燃气费用的,我们将按每日所欠燃气费的1‰收取滞纳金;对超过2个月仍不交纳燃气费用的,将中止供气。
(2)如用户需要,可持银行缴费凭证到辖区天然气营业所换取交纳燃气费用发票。发票保存时效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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