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2)《郑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办理条件:
(1)提交环卫设施拆除及易地重建书面申请;
(2)提供建设规划部门的有关证明文件。
执法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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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市容环卫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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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岗位名称 |
执法责任 |
执法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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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岗 |
受理申请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将申请和材料整理后转业务处室;制作、送达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书(证)。 |
局办事大厅
李建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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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岗 |
审查书面材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初步意见报处长审核。 |
李书旺
徐喜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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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责任人 |
对该项许可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呈主管局长审批。 |
于朝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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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责任人 |
签署审批决定 |
司同义 |
注:执法责任表中“执法责任人”随单位机构变动而作相应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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