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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其他市政设施审批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6-18 17:41:01

法律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3)《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4)《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5)《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办理条件:

1)填写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表;

2)提供有关图纸技术设计资料。

执法责任表:

承办机构:道路桥梁管理处

承办岗位名称

执法责任

执法责任人

受理岗

受理申请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将申请和材料整理后转业务处室;制作、送达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书(证)。

局办事大厅

梁清

初审岗

审查书面材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进行实地勘察;提出初步意见报处长审核。

刘青山

耿玉玺

审核责任人

对该项许可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呈主管局长审批。

徐玉柱

审批责任人

签署审批决定

李 峰

注:执法责任表中“执法责任人”随单位机构变动而作相应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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