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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燃气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9-23 15:19:06


      (六)治安保卫
      事故发生地辖区交巡警、治安部门要及时赶往事故现场维持治安,周边县、区的警力要及时集结,服从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七)技术保障
      相关部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及时赶到事故和抢救现场,为事故现场提供救援方法和救援程序的技术保障。
      七、培训、演习、预案维护
      (一)各级领导、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要每月组织一次对本预案和相关救援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明确各自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并将学习和培训情况记录在案。
      (二)本预案制定以后,每年要组织一次常规演练,由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市市政局具体实施、在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类型中进行选择,确定演习内容、范围、场所等,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组织实施,要组织评估小组对预案的演习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并做出详细的演习总结。
      (三)本预案每年修改和完善一次,由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参加,各成员单位提出更新和修改意见后,由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改并报政府备案。
      八、附则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分布的实际情况,制定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协调行动,减少损失。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若发生重特大燃气事故要立即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单位要制定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有关措施,建立专业或义务应急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并按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按单位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市政管理局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燃气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单位若发生燃气事故,要立即组织自救,疏散人员,控制危险源,减少危害,并按其隶属关系分别向市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速与市救援排险单位和医疗抢救单位联系。伤害人员要及时送往医疗抢救医院。
      (四)本专业预案为郑州市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部分,与总预案同时发布实施。

     附件:1、郑州市燃气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2、郑州市燃气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联系表
           3、郑州市燃气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联系表
           4、郑州市燃气重大危险源单位情况
      5、我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及事故处置方法
      6、现有应急资源情况统计表(消防、医疗、市政、交通、工程抢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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